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生物医疗器械部2019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本网 作者: 本网 日期: 2019-05-09

各研究单位:

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简称“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瞄准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理论与技术的前沿研究,针对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国民健康重大需求,立足国际化、高起点,通过国际化团队和成果的引进以及国内相关单位的强强联合,构建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联盟,打造再生医学与健康高水平前沿研究基地、临床应用基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高水平人才基地。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立足于广州,依托中国科学院和粤港澳地区的相关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国内外优势研究单位,从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临床研究与转化、产业发展与产业促进、生物医疗器械研发等4大板块布局建设全链条的创新协同机制和体系。

      为提高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解决制约国内生物医疗器械领域发展的核心问题,现征集2019年度生物医疗器械部科研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要求

2019年度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生物医疗器械部科研项目设自立项目和合作项目。自立项目是指省实验室全资资助的科研项目,合作项目是指省实验室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资助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立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国内外优秀科学家组成研究团队,围绕生物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开展创新、研发、转化、推广等工作,解决相关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卡脖子”问题,努力实现项目的产品化、产业化。自立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再生医学省实验室所有。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拥有在生物医疗器械领域研发工作的经历,所申请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2)申请团队应是申请人及核心成员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团队核心成员2-5人。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获批项目团队同时入选省实验室核心团队。学术带头人、核心成员及至少50%项目团队骨干成员(指掌握项目核心理论或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含正高级、副高级、博士、博士后等级别科研人员)须双聘加入省实验室,省实验室作为其第二聘用单位,三方共同签署项目双聘协议。学术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4个月以上;项目团队骨干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资助额度

        资助年限为2-3年,资助标准为500-1000万/年,资助额度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根据团队规模和预计成果进行确定。通过学术委员会论证,年资助金额需要超过1000万的,报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经费按项目进度分年度使用,项目团队需通过年度评估考核方可获得项目下一年资助。

(二)合作项目

1.支持范围

        联合、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企业、科研机构,针对生物医疗器械创新、研发、转化、推广等工作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卡脖子”问题,努力实现项目的产品化、产业化。申请合作项目的单位须进行1:1项目经费匹配,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共有。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从事生物医疗器械研发相关工作的机构,所申请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2)研发团队应为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团队核心成员2-5人。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5)获批项目团队同时入选省实验室核心团队。学术带头人、核心成员及至少50%项目团队骨干成员(指掌握项目核心理论或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含正高级、副高级、博士、博士后等级别科研人员)须全职或双聘加入省实验室,全职团队需保证资助期限全时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双聘团队省实验室作为其第二聘用单位,与第一聘用单位三方共同签署项目双聘协议。双聘学术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4个月以上;项目团队骨干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资助额度

        资助年限为2-3年,资助标准为500-1000万/年,资助额度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根据团队规模和预计成果进行确定。通过学术委员会论证,年资助金额需要超过1000万的,报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经费按项目进度分年度使用,项目团队需通过年度评估考核方可获得项目下一年资助。

(三)任务指标

        资助标准为5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生物医疗器械研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科技团队,培养青年人才5名以上,引进人才2名以上;获得科技人才奖励成果至少1项;发表专利成果至少3项,授权至少1项;项目研发产品取得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证。

资助标准为10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生物医疗器械研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科技团队,培养青年人才8名以上,引进人才3名以上;获得科技人才奖励成果至少2项;发表专利成果至少3项,授权至少2项;项目研发产品取得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证。


二、项目布局方向

         为提高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以下简称“再生医学省实验室”)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生物医疗器械部重点资助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研究内容在内的生物医疗器械研发、转化、产业化研究方向。重点布局研发方向包括:临床用的病理检测分析设备、细胞制备设备、医疗影像设备、生物电镜、三代测序、内窥系统、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等。


三、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省实验室资助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只能获得1项资助。

3.上年度获得省实验室资助项目(创新团队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和前沿探索项目)的项目申请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生物医疗器械部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生物医疗器械部科研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请人和核心成员信息汇总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另需附项目申请人和核心成员发表论文和承担项目课题证明文件)。

3.非再生医学省实验室全职人员的项目骨干人事关系所在法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双聘加入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的公函(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

4.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生物医疗器械部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即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及省实验室签署的三方协议书(若项目由两个及以上的团队或单位组成,则另需附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与参与团队负责人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内容自行商定)。

5.承诺书(含项目申请人承诺书、查重承诺、医学伦理审查承诺)。


五、项目遴选及管理原则

1.项目采用专家评审并结合集体研究的形式进行遴选。项目管理小组进行项目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采用函评的方式组织技术专家、临床专家、报证专家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函评平均分超过80分的项目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学术委员会评审。

2.双聘加入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的项目成员及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在第一聘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从项目人员费中获取一定劳务报酬。

3.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过程进行初步筛选和实时监管。对定期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定期开展讨论会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组织学术委员会审查。

4.奖惩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对项目方向、实施内容和资助金额进行调整。对执行情况优秀的项目增加资助经费并给予持续支持;对未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或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予以限期整改、削减经费、终止资助或收回已资助经费。项目结题时遵照任务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对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予以结题。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延期结题或不予结题,任务完成严重不足者,录入项目申请黑名单,取消其此后申请再生医学省实验室项目的资格。

5.经费管理:自立项目的30%可拨付至项目负责人第一聘用单位(限广州市),合作经费原则上不外拨。所有经费均根据项目预算,由省实验室账户直接支出。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预算大类。各预算科目均不设比例限制,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课题申报时认真核实各预算科目的需求情况,其中人员费用应结合项目承担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预算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间接费用和人员费用只能调减,不能调增,如需要调增,须报生物医疗器械部审核审批。

6.获再生医学省实验室资助所有发表论文、申请课题、出版专著、授权专利、获批新药以及申报奖项等均将再生医学省实验室列为署名单位,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第一聘任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六、补充说明

        由于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经费全部为广东省财政资金,对于有申报意向的省外单位,原则上要求派团队成员或聘请全时工作人员入驻省实验室物理场地承担项目任务,同时,获得的项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再生医学省实验室。

        对于有意向申报的广东省外单位和科学家,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意向书以及同意加入省实验室的函(见附件),我们将根据意向书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项目实施管理具体事宜。


七、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所有项目材料都需要签章完整后扫描为电子版(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于2019年5月20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whs@163.com。

        材料发送不完整,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规,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国际生物岛星岛环南路96号,广州生物岛国际公寓A5座。

联系人:汪会盛  1381123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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