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关于发布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首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本网 作者: 本网 日期: 2018-08-28
各研究单位:
为提高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以下简称“再生医学省实验室”)原始创新能力,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出,现征集2018年度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首批科研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布局方向
(一)再生医学前沿研究
1.细胞命运转换与再生基础研究
基于体细胞重编程、干细胞多能性及其分化、功能细胞转分化等细胞命运转换模型,阐明细胞命运转变的核心生物学机制。
2.功能细胞获得新技术研究
研发治疗性功能细胞的获得技术,对有一定体内活性的功能细胞获得技术进行工程优化。
3.细胞移植的功能整合与免疫调节
通过合适的动物模型和移植模型,研究移植细胞的功能整合和免疫调节机制,以及移植细胞的免疫原性研究。
4.退行性疾病分子机制研究
帕金森症、阿尔茨海默症等常见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及其他常见退行性疾病的致病机理研究。
5.心血管与代谢疾病研究
利用再生医学技术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进行发生机制、药物筛选和细胞移植治疗研究。
6.干细胞与衰老研究
在细胞水平上研究衰老进程,开展干细胞与衰老调控关系的分子机理基础和转化医学研究。
7.肿瘤精准治疗研究
利用基因测序进行肿瘤精准诊断及利用CAR-T等新型治疗方法进行肿瘤精准治疗的探索。
8.疾病模型及基因编辑
依托病人来源干细胞库和基因修饰技术,利用体外分化等干细胞技术,建立多种有效的干细胞疾病模型。
(二)组织器官重塑研究
1.器官形成及再生机理研究
通过模式动物,系统地研究动物器官发育形成及再生修复的机理,重点关注器官发育来源及起始细胞的特征、器官形成过程的结构组织和功能形成、器官再生能力的物质基础等几个再生医学的瓶颈问题。
2.组织器官体外构建研发
以细胞生物学和材料科学相结合,研究、开发用于修复、维护、促进人体各种组织或器官损伤后的功能和形态的生物替代物,进行体外或体内构建组织或器官。
3.人源化大动物模型
通过基因敲除和多基因修饰手段,获得可用于临床前研究的大动物模型。
二、项目设置及申报要求
2018年度再生医学省实验室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首批科研项目设创新团队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前沿探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团队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联合国内外优秀科学家组成研究团队,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群体。
2.申报要求
(1)申请团队应为申请人及核心成员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参与团队不得少于2个、不得多于5个,项目团队骨干成员(包括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项目骨干成员)不得多于8人。
(2)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卓越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承担973、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或同等项目的经历、具有过去五年以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指南中涉及影响因子均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单篇达20并累计达60分及以上的经历。
(3)团队核心成员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过去五年以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10并累计达30分,且独立建立实验室超过三年时间的经历。
(4)获批项目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同时入选省实验室核心团队,需与依托单位和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学术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4个月以上。
(5)项目团队骨干成员至少有50%人员需双聘加入省实验室,与项目依托单位和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项目团队骨干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资助数量与强度
首批计划部署3-5项。资助年限为三年,资助力度为200-500万/年。
4.任务指标
资助力度为2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达20及以上文章至少1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100及以上,职务发明至少1项。
资助力度为3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达20及以上文章至少2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影响因子达150及以上,职务发明至少1项。
资助力度为4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达20及以上文章3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影响因子达200及以上,职务发明至少2项。
资助力度为5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20及以上文章4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影响因子达300及以上,职务发明至少2项。
(二)重点研发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进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2.申报要求
(1)重点研发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具有以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担973、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或同等项目的经历;具有过去五年以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20并累计达40及以上的经历。
(2)鼓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家联合组成研究团队;除项目申请人以外,核心成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参与人不得多于2个。项目团队骨干成员(包括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其他项目骨干成员)不得多于5人。
(3)核心成员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过去五年以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10及以上的经历。
(4)获批项目团队(申请人和核心成员)同时入选省实验室核心团队,需与依托单位和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学术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4个月以上。
(5)项目团队骨干成员至少有50%人员需双聘加入省实验室,需与项目依托单位和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项目团队骨干成员须保证资助期限内平均每年在省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资助数量及强度
首批计划部署5-8项。资助年限为三年,资助力度为100-250万/年。
4.任务指标
资助力度为1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达10及以上文章至少2篇或20以上1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30及以上,申请专利至少1项。
资助力度为20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20及以上文章至少1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并累计达70及以上,申请专利至少2项。
资助力度为250万/年的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团队骨干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单篇达20及以上文章至少2篇,且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并累计达100及以上,申请专利至少2项。
(三)前沿探索项目
1.支持范围
围绕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长期发展目标,着重支持前沿探索项目。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优青、青千等团队优先支持。
(2)获批项目申请人同时入选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合作团队,需与所在单位和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
3.资助数量与强度
首批拟资助20项,每个单位限报5项。研究期限为三年,资助经费在50万元/年。
三、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只能获得1项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科研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请人和核心成员信息汇总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另需附项目申请人和核心成员发表论文和承担项目课题证明文件)。
3.项目骨干人事关系所在法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双聘加入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的函(加盖公章)。
4.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即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及省实验室签署的三方协议书(另需附学术带头人与参与团队负责人签署的合作协议书)。
五、项目遴选及管理原则
1.获批项目申请人同时入选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核心或合作团队,需与所在单位和再生医学省实验室签署三方协议。
2.项目采用专家评审并结合集体研究的形式进行遴选。项目管理小组进行项目初选,并采用函评或现场答辩等方式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3.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过程进行初步筛选和实时监管。对定期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定期开展讨论会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组织学术委员会审查。
4.奖惩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对项目方向、实施内容和资助金额进行调整。对执行情况优秀的项目增加资助经费并给予持续支持;对未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或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予以限期整改、削减经费或终止资助。
项目结题时遵照任务指标严格进行审查,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予以结题。未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延期结题或不予结题,且任务完成严重不足者,录入项目申请黑名单,取消其申请再生医学省实验室项目的权利。
4.经费管理:前沿探索项目可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外拨,所有经费均根据项目预算,由省实验室账户直接支出。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预算大类。各预算科目均不设比例限制,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课题申报时认真核实各预算科目的需求情况,其中人员费用应结合项目承担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预算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间接费用和人员费用只能调减,不能调增,如需要调增,须报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部审核审批。
5. 获再生医学省实验室资助所有发表论文、申请课题、出版专著、授权专利、获批新药以及申报奖项等均将再生医学省实验室列为署名单位,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第一聘任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六、时间安排
请于2018年9月29日 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_shinan@gibh.ac.cn;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交于科教处。
联系人: 王世楠 32093-455 李 婷 32015-332